根据《202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现就202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面试(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按照《简章》要求,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岗位,经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上午:8:30—11:30
地点: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智能制造大楼C203室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发放面试通知单,不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2)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并作出2024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见附件);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的,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并作出2024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见附件);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4)主要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及个人获奖情况、荣誉证书及可以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及技术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8:00
地点: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
四、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心理素质、人际交往、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相关岗位方面需要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采取职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8:00-9:00进行职业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总分值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40%、结构化面试占60%,面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按规定的时间,根据要求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规定时间未参加的以弃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8-8628205
联 系 人:李老师 曹老师
附件:容缺报名承诺书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11日